2021-10-23
科技创新是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总称,涉及政府、企业、院所、中介、公众等多种主体。其取得的成就被社会共同享受,其产生的问题也将深刻影响社会。
近三年,科技创新中出现了过热问题:
(一)过多资金扶持
发明专利的资助金额1.2-1.5万元(某市2020年度数据),超过了申请费用,导致一些主体将申请专利拿资助当做一项生意在做。不少小微企业拥有数十至数百件专利,专利数字畸形生长与企业规模不相匹配;年营收1亿拥有10-20件专利是比较合理的比例(参见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数据,2020年营收8914亿元,2021.10.23日专利局公告专利85153件)。
申报高企的资助金额达到45-75万元(某地2021年度文件),超过了部分小微企业的年利润,导致一些中介频发广告,一些主体乔装打扮去申报。企业购买高校专利超过50万元的,给予购买金额50%的资金补助,导致产学研投机活动增多。科技计划资助金额从数十万至数亿元不等,寻租空间更大。
(二)过急制度缺陷
2016-21年在全国设立了多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,实施专利快审制度,将专利的授权时间缩短至10天-6个月;而一些在先申请的专利尚未公开不能检索,导致不具有创造性的专利意外获得授权,成为专业人士共识的制度设计缺陷。
另外,科技计划项目品种繁多,使得企业家和科技人员精力分散,扰乱正常的企业管理和科技创新秩序,这也是多地科技政策的设计缺陷。
(三)过度干涉市场
2021年国知局公布了4批非正常专利申请81.5万件、恶意抢注商标37.6万件。政府对知识产权市场应该监管但不宜过度干预,非正常申请是伪创新、恶意抢注是侵犯他人权益,应依据专利法商标法等成熟的法规去认定驳回,避免临时出台不严谨的新规。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如何、知识产权质量如何保证等,让位申请人、发明人、注册人等市场主体去验证即可。
针对上述问题,建议采取下列应对策略:
(一)限制申请数量,考核创新质量
普及一般技术教育,树立双创意识,自觉抵制伪创新低端创新;减少科技项目种类,提升创新扶持效率;院所企业个人的创新同等重视;管控创新质量,鼓励真正原创性革命性的创新技术、创新产品。
(二)科学制定新规,源头解决问题
出台新政之前,一定做好与原有法条的衔接,不要出现明显冲突甚至错误的仓促新规。从源头解决创新中出现的问题,拼凑数字的政绩工程、急功近利的过多资助停止后,那些非正常现象将会自然终结,无需化大力管控衍生的毛病。
(三)减少政府干预,鼓励模式创新
遵守市场经济规律,政府做好正面引导和服务,避免直接干预,让市场主体自行选择和检验其创新方式。对于真正有利于质量提高效率提高成本降低的创新活动不要误伤,对于创新模式要允许尝试,才能使得科技创新活动高质量多元化持久地发展下去。